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新邵县巨口铺镇吉尚吉购物广场、新邵县龙溪铺镇百姓乐购物广场)
  •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更新时间: 2025-05-26 15:5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5-05-26 15:51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2月20日食品监督抽检中,新邵县巨口铺镇吉尚吉购物广场销售的螺丝椒、精品山药和精品香蕉的检验结果分别是:螺丝椒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0.39-2016。山药检验检验项目:咪鲜胺和鲜胺锰盐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2.0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1456-2007。香蕉检验检验项目:吡虫啉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1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20769-2008。新邵县龙溪铺镇百姓乐购物广场销售的螺丝椒和山药的检验结果分别是:螺丝椒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6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0.39-2016。山药检验检验项目:咪鲜胺和鲜胺锰盐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2.0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NY/T1456-200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邵县巨口铺镇吉尚吉购物广场和新邵县龙溪铺镇百姓乐购物广场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新邵县巨口铺镇吉尚吉购物广场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采购及销售具体情况为:2025年2月17日采购涉案批次螺丝椒数量40斤单价1.4/斤进货金额56元;截止2025年2月23日一共销售40斤,销售单价1.88/斤,销售金额75.2元2025年1月27日采购涉案批次山药数量80斤单价2.75/斤进货金额220元,截止2025年2月23日一共销售80斤,销售单价4.68/斤,销售金额374.4元2025年2月19日采购涉案批次香蕉数量100斤单价2.4/斤进货金额240元;截止2025年2月28日一共销售100斤,销售单价3.98/斤,销售金额398元涉案批次的获利847.6元。违法所得847.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47.6元;3.罚款15000元;新邵县龙溪铺镇百姓乐购物广场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采购及销售具体情况为:2025年2月19日采购涉案批次的螺丝椒数量60斤单价1.4/斤进货金额84元;截止2025年2月28日一共销售60斤,销售单价3.98/斤,销售金额238.8元2025年2月18日采购涉案批次的山药数量40斤单价2.5/斤进货金额100元,截止2025年2月28日一共销售40斤,销售单价4.98/斤,销售金额199.2元获利438元。违法所得43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38元;3.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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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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